CIL执行董事刘有辉先生应邀在10月26日中国离岸金融峰会上以“中国对离岸行业的看法”为题,分析了中国针对海外低税地的最新政策及其影响。
在维护本国税基,重新定义纳税主体以扩大征税权的同时,中国政府鼓励良性的国际税收竞争环境。日益增加的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往往也是搭建在低税地之上的海外架构,如中联重工即使用的香港-卢森堡结构收购意大利本地公司。
刘先生表示,中国针对外低税地的看法一直以来是中性而客观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自新税法以后,601号文,698号文,居民企业认定以及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等政策早已指出了海外公司投融资结构的新方向,要求更多的透明度以及商业实质证明。
对于以企业主为主体的中国高净值人士而言,刘有辉认为,“重新审视企业乃至企业主本身的税务负担,除了需要在企业层面考虑新税法相关政策对其海外投资结构构成的额外税务负担,更需要提早筹划税收递延企业主所有的企业利润而潜藏的个税风险。”随着中国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财产税加征的逐步落实;以及中国高净值人群因海外移民投资带来的双重纳税义务,这部分人群将可能需要使用信托与基金会等财富筹划工具进行进一步的资产保护。
2011年中国离岸金融峰会在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为期两天的峰会是中国首次最大型的离岸金融峰会,汇集了来自于开曼、BVI、库克、百慕大、巴巴多斯、塞浦路斯、奥地利、伯利兹、马恩岛、纳闽、哈伊马角等属地的政府官员与众多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