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代表处简介
代表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机构是一个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所以外商代表机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必须指出的是,外商代表机构不能进行直接的赢利性质的商业活动。例如,它不能签订任何购买、销售合同,也不能接受服务所得的收入,不能开发票、向境外汇款。但是外商代表机构可以开立银行帐户、拥有工作人员来实现其业务联络的目的。其公司总部可以与外商代表机构的客户及供应商签订合同,但只能以公司总部的名义,而不是外商代表机构名义。因此,在外商想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独资企业以前,首先建立一个外商代表机构来试探中国市场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设立流程
外商代表处的名称:总公司名称+上海代表处
外商代表处经营范围:从事本公司********(总公司经营范围)的联络业务。
外商代表处设立流程:提供材料→查名→办理登记证→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统计证。
外商代表处设立所需材料
客户准备的材料
(一)申请书(此书由代理机构根据代表机构所提供材料内容代写,并由该董事或总经理签名)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如下:1)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2)首席代表机构人员名单3)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业务范围4)办公地址5)驻在期限
(二)任命书(此书由代理机构根据代表机构所提供材料内容代写,并由该董事或执行董事签名)任命书内容如下: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委任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授权书,首席代表和代表的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董事长任首席代表或代表,其授权书必须由该企业董事会两名以上董事签署,不设董事会的企业由执行董事签署有关文件
(三)首席代表简历历
(四)首席代表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签名)
(五)由该企业所在国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书(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
(六)由同该企业有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注明信用评价及有效期
(七)房产证复印件、涉外办公楼驻在证明、指定办公场所批复、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房地产登记证明备案
(八)首席代表和代表各需4张2寸照片
(九)(总)公司介绍
备注:
1、以上文件如为外文需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此项我公司可代为办理)。
2、如首席代表为中国公民需提供劳动合同。
3、我公司准备有投资人签字的材料:申请书、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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