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财富管理》 2014年11月刊
作者:刘有辉 信托与遗产从业者协会会员 CIL GROUP 执行董事
引子:越来越清晰的压力让中国的高净值人群从地下党转向离岸信托。
围城现象
美国虽然是中国人的梦想天堂,但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却在放弃美国国籍。根据福布斯报道,2013年仅有2999人宣布脱离,而2014年1~3月就有1001人,全年预计达到4000人,这些数字仅仅是填写了美国税务局(IRS)的表格,付了“分手费”(Exit Fee)的人,且多为名人。至于久居海外,已取得海外身份而永远不回美国的也大有人在。
笔者就遇到过这样的美国人,他们共同的心声是:税太高、太复杂,所谓的双边税务协定(DTT)多数是纸上谈兵,税收减免并不现实,一旦不小心,很容易坐牢。跟要出来的美国人相比,想进入美国的中国人可谓人潮汹涌。
目前中国的美国移民有4600万,位居美国移民人口第一,占全球移民总数的1/5,最流行的EB-5项目每年有1万个名额,其中85%是中国人在申请。问及中国家庭为何要移民美国,这些来自孔孟之乡的国民会异口同声说:“为了子女教育。”
中美巨大的文化差异是造成围城现象的根本原因,虽然要出来的美国人多数是高净值人群,要进入美国的中国人也是高净值人群,但他们需求和思路迥异。美国人考虑的是自己的财富是否会大量缩水,如何少交税,少麻烦;而中国人考虑的是享受美国的教育、自由和健康的环境。
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总是漫不经心的那句“我那点钱,谁会查啊”。但事实并非如此,那些已经拿了绿卡甚至公民身份,并且长期居住在美国的华人心里非常清楚,美国税务局是不接受请客吃饭的。
肥咖与IGA
中国的实际税负比美国低很多,加之没有完整个税申报制度,灰色空间颇多,但这也陷众人于原罪之中,给当局一个永远合理的“侵害权”,被请去“喝茶”随时都有可能。
中国是“喝茶”,美国查税就是“喝咖啡”了。海外账户遵从法案(FATCA)不经意间被翻译成“肥咖法案”,说来也形象,人太胖,油水太多,就要请你去喝喝咖啡。简单来说,如果你是美国的税务居民(包括公民、绿卡持有者和居住超过一定期限的人),你在海外的存款也要报税,缴税。
既然是海外账户,如何保证这个法案的实施呢?美国通过与诸国协商签订了一系列政府间协议框架(IGA),要求海外金融机构(FII)都跟美国的税务局备案,遇到美国的税务居民就向美国通报。这个办法管用吗?其他国家都配合吗?是的,的确配合,且效果非常明显。
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都跟美国签署了IGA。中国版于2014年6月生效,属于IGA Model 1,就是中国的金融机构事先将信息收录,然后报给美国税务局。多数国家都是IGA Model 1,很多大家熟知的金融中心签署的就是IGA Model 2,即直接报告给美国税务局,比如香港、瑞士、奥地利、百慕大、台湾以及日本等国家及地区。当然也有诸如俄罗斯、黎巴嫩等国,目前还没有明确表态。
美国能够通过IGA推行肥咖的真正原因是美元的统治地位。一位瑞士私人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我们曾尝试拒绝与IRS合作,但美国以停止我们的美元清算相威胁,对于一个国际银行来说,没有美元的汇路是不可能的。欧洲太小,无法直接跟美国抗衡”。当然,对于在美国开有分行的瑞士银行来说,另外一个威胁就是在美国的分行随时可能被关闭,执照被吊销,资产被查封。
如果说肥咖只是严厉的美国税法对外伸出的一面旗,而IGA则是被这旗语调动全球的雇佣兵。在IGA全面实施时,移民美国的中国家族将面临双重挑战。
两面压力
认为收入不来自美国就可以不向美国交代的想法,固然将被IGA的实施击得粉碎;而且来自中国方面的压力也丝毫没有减轻,反倒日益复杂。
一般来说,一个有相对规模的企业主在中国的事业如果涉及国际贸易,都可能设立离岸公司来减少赋税,同时也有可能在其他发达国家,甚至是美国本土设有区域总部,来优化贸易流程,强化市场地位。
当IGA的号角吹响之时,这些已经积累的海外财富都可能面临高额税收,这是每个企业主都所不愿意面对的。这只是离岸部分,还没有计算中国的若干现金、住房以及其他资产。如果和盘托出,IRS肯定会大喜过望。
从通知领取绿卡的那一刻起,很多美国烦心事涌来,如厅中悬剑,让人夜不能寐。中国这边当然也不会省心,反腐造成政治连带风险,随时可能让一个企业甚至行业消失,高耸的金融风险可能让昔日的巨人跌倒,更不要说个税申报以及日后将要出台的遗产税问题,能量也不可小觑。
2013年中国与加拿大签署了罚没资产的协定,2014年1月1日开始,国务院要求所有公民申报自己的海外金融资产,这些都让中国高净值人群感到不安。
是否存在一个方法,使自己的资产属于其他人,不在自己的申报义务之内,而自己及家人还能享受这些资产的收益呢?那就只有托付海外信托来实现。
代持的代价
真正的高净值人群压力很大,但传统上采取的方法不是寻求专业机构提供的解决方案,而是让自己的亲戚或挚友来代持。所谓代持,就是让家人或朋友中可信任,但不敏感的人来持有海外、离岸或国内资产。这种代持可能会有协议,但几乎都由自己创作,在有法律对抗的时候则纰漏百出。且代持本身可能会产生形形色色的问题。笔者根据实际经验列举几个案例:
某父亲身份敏感,其子女生活在澳洲,于是让自己的妻子(居住中国、无业)持有在澳洲、新西兰、新加坡以及香港的现金和房产,由子女实际控制,但基本都没有正常缴税。但当妻子突然过世的时候,问题出现:根据中国的继承法,妻子默认的继承人需要宣布放弃继承,子女才能成为真正的继承人。于是妻子90岁的老母被折腾到公证处,耗时几年才完成,并花费了大量金钱。
一位二代企业家,自己持有美国绿卡,用另外一个中国身份证做自己公司的法人,但每天都很担心中国身份证被注销。
一位企业主是中国企业的CEO,股东和法人代表都是已经成为澳洲公民的姐姐。姐姐从来没有向澳洲税务局说明情况,但企业主本人很清楚,如果澳洲当局了解情况,问题就会很棘手。
企业家本人已经移民美国,自己的海外分部、离岸公司以及中国工厂都是自己连襟的名字。当他50岁后,决定让大学毕业的儿子走上岗位的时候,他发现没有一个理由可以让孩子走入自己建立的隐形帝国。
某人在澳洲的房产由亲戚代持并打理。很不幸亲戚突然过世,但亲戚的家人认为他们要分到一份财产,而当时这种代持连一纸协议都没有。
诸如此类名目繁多的代持充分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让所有权和受益权可以分离的民事信托,不仅是西方财富所有者所需要的,中国高净值家族也有同样需求。家人和熟人虽然可信,但并不可靠,专业的事情还需专业机构办理。
三个信托
笔者认为,中国一个高净值家族至少需要三个独立的信托来实现财富帝国的隐私、传承和保全。
首先,为了能够实现在美国和中国事业两不误,中国家族主要事业伙伴,可以先拿美国绿卡,同时保留中国国籍。因为中国不支持多国籍,一旦取得美国国籍,中国国籍则被视为失效。严格来说,中国身份证一旦无效,会非常麻烦。而且想移民到中国,比移民美国困难得多。
第一个信托
用来控制在中国大陆的事业,直接向美国IRS申报。这样做的好处非常明显:对于中国来说,受托人成立的私人信托公司将控股中国公司,而无需用亲戚的名字代持,信托公司不会去世、不会精神失常、不会分家产,没有上文说到的一系列问题,但设立人仍然以CEO或其他职位来管理自己的公司;对于美国来说,客户作为中国公司的高管,有合法收入,按时申报,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合理。向IRS的申报是非常重要的,美国的法律认可信托,虽然没有节税功能,但由于其他两个信托的调节,这个信托下的资产税负并不高。委托人的收入在中国来说是薪水,在美国来说是薪水和海外信托收益。海外信托收益的免税门槛可以基本维持一个三口之家的日常开销。
第二个信托
用来控制离岸资产。一个自由裁量信托如果不可撤销,受益人在没有得到任何分配的情况下没有必要申报;如果委托人和受益人都属于一个基金会,就更无需申报。这些资产净值的设立者一般不再让资金流入经营领域,而是纯粹用于被动和保守的投资。比如大额的人寿保险,可以在被保险人过世时为家族创造10倍的巨额财富,财富仍然置于信托之中,没有任何税赋压力。同时还有其他资产,如精选的房产,定期产生丰厚的租金;定期存款或高评级政府债券都是不错的投资对象。第二个信托是一个资产净值的容器。
第三个信托
用来控制海外资产或投资。设立这个信托的目的,是控制一些控股公司或区域总部。通过有效的税务筹划,以合法的低成本将利润转移到第二个信托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中,从而进入家族信托。控股公司与区域总部通过信托来控制,可以有效避免关联交易的嫌疑,从而实现有效的定价转移策略。在控股公司和区域总部的地域选择上,并没有固定模式,但口碑好且能够提供复杂深入解决方案的属地则是上策。而且,不同的行业、经营模式也是决定因素之一。卢森堡、荷兰、新西兰、瑞士、香港、新加坡都是可选项。第三个信托是一个技术管道。
以上三个信托的解决方案只是一个理想模式,每个家族的需求千差万别,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策划方案。
需要说明的是,第二个和第三个信托可以不向高税区申报,尤其不向美国申报的前提,是信托保留了指定受益人的权利,但现任受益人中没有美国的税务居民。一旦被指定的受益人中有美国的税务居民,申报就变成了必须项,所以免于申报是有前提的。如果最终的受益人是美国税务局民,税收只是被递延。当然,递延了十年,外部环境可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也许FATCA已经取消,递延本身的价值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