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面临以下问题么?
高管与核心成员需要股权激励
海外上市后,待上市企业分红在个人总收中占比高
待上市企业大股东有移民准备
待上市企业资产为大股东核心家庭资产
IPO上市前信托可以帮助您:
提供激励保障,激励条款更具灵活性
进行税务筹划,转换纳税主体
规避移民后的高税负
避免潜在家庭财产分配影响上市进程
案例:香港上市公司雅乐居是个兄弟,妯娌共同经营的家族企业,其中五兄弟中的老三陈卓林与其太太陆倩芳,与五弟陈卓贤是公司的关键人物,分别主管雅乐居战略,营销以及具体开发业务,其他兄弟也在集团内部各自统管一块主要业务。2005年雅乐居准备香港上市,然而作为一个家族企业集团,集团下属经营业务股权分散在五兄弟各自名下。
于是,问题就来了,究竟如何将资产集中在一起打包上市,“公平”的在家族成员中间分配利益,并兼顾上市后个人资产巨增后的财富管理才好呢?雅乐居的答案是——家族信托。
CIL解析:雅乐居首先成立海外上市主体控股公司,并收购兼并国内经营性公司主体,变更内资企业为外商独资企业。——2005年5月,三弟陈卓林夫妇先成立数家BVI(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收购陈氏五兄弟名下的9家国内公司。2005年7月,五弟陈卓贤在开曼群岛注册开曼雅乐居(作为未来上市公司的主体),并收购了陈卓林夫妇5月成立的所有BVI公司
其次,设立海外私人信托公司,或进行信托安排。——2005年同期,陈卓林夫妇另单独成立了一家名为Top Coast公司作为未来的家族信托的主体。再次,将待上市企业股权转移到信托控制下。——并购完成后,陈卓贤随即将开曼雅乐居的所有股份转移到Top Coast中。
最后,在2005年11月,陈氏家族信托正式以Top Coast为受托人成立后,陈氏家族从海外直接控股雅乐居的家族信托控股结构也就全部完成了。2005年12月15日,雅乐居正式在香港上市。
IPO上市前信托方案:
CIL Group Ltd创始于2001年,是中国最早从事离岸架构设计与实施的专业机构之一。我们以国际信托与公司为核心工具,通过培训、咨询、设立和受托服务,为中国的高净值家族、全球投资者、贸易商提供定制化的离岸解决方案,帮助客户从容应对国际国内环境的多变,充分实现隐私、传承、节税和保全。了解更多 »
∇ 信托业务 风险隔离信托 婚姻家庭保障信托 新加坡信托设立 美国FGT设立 |
∇ 公司业务 离岸公司注册 开设离岸账户 离岸公司做账 国际商标注册 |
电话: +86 21 6070 4382
电邮:info(a)cil.bz (a)换成@
微信公众号:受托人实操笔记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268号
来福士广场51楼
邮编:200001